2020年1月9日星期四

人力資源派遣


  人力資源派遣又稱人才租賃,勞動合同法稱勞務高雄臨時工派遣(ServiceDispatching),是人力資源外包的一種,為當今西方發達國家普遍采用;即企業將人力資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務專業機構管(辦)理,但托管人員仍隸屬於委托企業。

  概念

  這是一種全面的高層次的人事代理服務。人力資源派遣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按一定期限租賃人員;另一種是以完成某個工作項目為准租賃人員。派遣(租賃)人員的來源:一是單位現有的人員;二是委托人才服務機構招聘的人員。其實質系雇員需為勞務創造剩余價值,還需為雇主創造剩余價值,實現社會勞工雙重剝削,系國企轉制時用來將部分職工退出整個國企利益分配的手段。

  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根據市場需求而開辦的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正規人力資源派遣服務機構,派遣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

  內容

  1、 提供國家人事勞動政策、法規的宣傳、咨詢服務;

  2、 提供代為招聘、引進所需人才服務,包括辦理大學畢業生的接收事宜;

  3、 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管理人事行政關系、人事檔案事宜及相關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整理;

  4、 按照有關規定,承辦專業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

  5、 辦理派出人員的錄用、退工、合同鑒證等事宜;

  6、 為派出人員發放工資和福利,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7、 代為派出人員辦理社會統籌保險和商業醫療補充保險,並辦理賠付手續;

  8、 按有關規定辦理派出人員的出國政審、申辦證照以及出具各種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9、 協助辦理派出人員解聘、辭退後的推介和再就業事宜;

  10、承辦與人事管理相關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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